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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受理后多久开庭

日期:2023-08-24 16:08:06 来源:法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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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起诉受理后多久开庭

起诉受理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庭。首先,法院需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

起诉至法院的流程

起诉至法院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

4.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

法院起诉的管辖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找法网提醒您,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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